公 示
根据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《关于印发<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嘉人社〔2017〕100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审定,现同意卢中旭同志申请嘉定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。
特此公示
公示时间:3月22日—3月28日。如有异议或意见,可向学校领导反映,电话:69523360。
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
2018年3月22日
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70号